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福建舆情研究院> 环保舆情观察 > 正文

“四个坚持”打造福建样板

2016-12-29 15:54:38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导语

生态资源是福建省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省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是福建省最花力气抓的建设。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样板”。具体推进过程中,福建省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把一脉相承的生态文明理念作为根本遵循,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福建省2000年制定了《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十多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省建设当作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引导全省上下强化“生态立省”观念,把生态保护优先贯穿到规划计划、具体项目和日常工作中,多年来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走在全国前列。党的十八大后,福建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生态省建设内涵,先后出台实施《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

□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强大动力,强化顶层设计、绿色导向

始终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提升环保工作水平的重中之重,积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和法治化轨道,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引导、规范和约束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

创新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率先实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成立由福建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每年由省委书记和省长与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一把手”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配套出台差异化考核目标;强化环保“一岗双责”,福建省早在2010年就出台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2016年又以省政府名义下达了省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部门环保责任;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率先以省委、省政府出台《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从今年起每两年对各设区市落实环境保护情况督察一遍;持续开展“一季一通报”,每季度在省政府经济形势运行分析暨督查通报会通报一个专题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有力促进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制度,取消34个限制开发区域的县(市、区)GDP考核,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将审计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推进土地、林木、水以及海洋等4种主要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

创新环境管理体制。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将近41%的国土面积纳入生态红线范围进行保护;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实施最严格的红线分级管控。创新开展流域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建立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并从明年起在全流域推行流域生态补偿,在汀江开展全国第二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建立环境质量会商机制,包括定期会商和实时会商,月会商由分管监测的副厅长负责召集,双月会商由分管监测、水、大气的分管副厅长共同召集,季度会商由厅长亲自召集,半年会商和全年会商由厅长召集、各设区市环保局局长参加,动态掌握环境质量状况,精准实施环境治理措施。实行环保网格化监管,加快建立与综治网格无缝对接、全覆盖、精细化的环保监管网格化体系,完成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划分,推动18个环保网格化典型示范地区建设,努力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建立大气、水环境质量排名制度,从2014年7月,我省就开始每月对外公布设区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排名;2016年1月起,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每月公布设区市及县级行政区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等环境监测信息,倒逼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生态云)平台,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一体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和应用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统一发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探索,在厦门、泉州等地推行环境生态损害赔偿。推进环境信用评价,开展GEP核算体系和核算机制试点工作,在厦门市、武夷山市开展地区尺度的GEP核算试点。

构建环保市场化机制。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泉州、三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绿色信贷综合改革试点,中央深改领导小组转发了福建省的经验做法;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在造纸、水泥等8个行业进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截至今年11月,全省排污权交易总额已达3.47亿元,并从2017年1月起把排污权交易扩大到全部排污单位;扎实推进第三方治理。全面建立市场机制,推动治理管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从2017年1月起在高风险领域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绿色信贷,累计收回、否决、压缩银行贷款近16亿元,有效推动企业自律。

□坚持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基本途径,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推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强化规划源头管控。把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作为项目引进的重要依据,推进“多规合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推动形成沿海加快产业集聚、山区重点保护生态的发展格局,从源头上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化节能减排降碳约束。综合运用差别电价、差别地价、等量淘汰、财政奖励政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各项任务。

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以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为抓手,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从2000年的6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659亿元,增长25倍,绿色新动能加快形成。

□坚持把构建良好生态系统作为重要基础,保护绿水青山、碧海蓝天

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精心呵护“山水林田湖”,以坚定的决心和扎实的行动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牢牢守住绿水青山、碧海蓝天。

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在全国率先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多管齐下抓好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实行重点流域“河长制”,建立由省、市、县、乡四级政府负责人担任河长、河段长,牵头推进所辖流域保护管理的工作机制。制定《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行动计划(2016~2020年)》,构建全覆盖监测网络体系,精准施策。制定《福建省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试行)》,对全省各县(市、区)出境断面实施双月考核,并公布排名。

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施比国家更严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治理要求,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公布68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倒逼各地改善空气质量。强化区域联防联动,提高空气应对门槛,一旦出现轻度污染立即启动应对工作。

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率先制定省级土壤污染防治政府规章、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开展土壤状况加密调查,启动国控、省控、市控、县控土壤监测点位设置。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试点。

久久为功 建设美丽新福建

全省环保系统把“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作为今后五年的中心任务,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尤其把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影响生态环境质量最突出的问题。

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健全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体系,完善“党政同责”,建立更具刚性的考核机制;健全“一岗双责”,制定《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创新“一季一通报”,由省直相关部门通报所管理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构建大生态环保督查机制。二是健全生态环保管理体制。全面推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开展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试点。修订完善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管理办法。推进厦门及武夷山市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试点。三是完善生态环保市场化机制。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出台福建省建立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方案。四要构建社会共治大格局。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倒逼企业施治、推动社会参与,形成人人参与、全民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实行源头管控。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比国家更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落后产能淘汰标准,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实施环境准入清单,严控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落后产能向我省转移。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二是强化项目带动。推广运用PPP、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以项目带动环境治理。扩大环保领域有效投资,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危险废物处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三是落实红线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在红线区域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土地用途管制和产业退出制度,逐步建立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生态补偿、绩效考核和监控体系的“3+1”制度框架。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治理。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对煤电、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的监管,完成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整治以及45台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推广电能替代、强化扬尘等面源污染控制并在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强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强化区域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二是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拓展小流域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力争消灭70%的劣Ⅴ类水质点位。切实落实水源地保护属地责任,确保2017年设区市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以上。建立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三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设覆盖全省、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及污泥的规范化管理。

以落实环保责任为重点,强化督察监管。一是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加快修制订《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规章。有针对性地实行国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强化环保标准引导作用。二是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三是严格环境执法。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大检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化“两法”衔接,持续开展“清水蓝天”联合执法行动。推进环保网格监管常态化,完成省、市环保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一轮全省网格员环保业务培训。规范环境监管,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和抽查督查制度,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四是提升风险防范水平。持续推进重点企业、化工园区和重要环境敏感点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核应急演练。加快建成移动放射源监管系统。

以制度刚性防范环保权利“任性”

“针对环评等重点领域实行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我们要向环境执法、固废管理、资金分配等工作延伸,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近日,驻福建省环保厅纪检组负责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谈话会上强调指出,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福建省以制度刚性防范环保权利“任性”。

针对环保系统党风廉政严峻复杂的形势,福建省环保厅适时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建立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和考核监督的具体措施。为便于廉政责任分解和落实,厅党组还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38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并通过签字背书的形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绷紧反腐弦。

针对各项环保权力有可能滋生腐败的事项,驻厅纪检组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实践中,率先出台了可操作性强的《福建省环保厅环保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办法》,共5章23条,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和程序,把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评审、环境执法、资金(项目)分配、物资(设备、服务)采购、排污费征收等8项工作的监督,作为环保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同时,配套出台了《关于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常规督查工作的通知》,重点针对承担环保行政执法等职能的处室和单位,提出15项具体权力事项,要求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开展常规督查,对各单位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杜绝环保权利在个人手中“任性”。

发现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存在的9个方面的问题后,及时印发了《关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每项完善相关制度。同时,驻厅纪检组还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赴各地调研督察,对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等7个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4个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查。同时,在省环保厅检查的基础上,再次开展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资金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廉政制度的落实情况。

为编紧扎牢制度的“笼子”,福建省环保厅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梳理完善以往制定的规章制度,完善本单位公务接待、用车、会议培训、差旅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认真落实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全省环保系统“六不准”、部门权力清单等制度要求,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畴中,做到违纪必究。

为强化监督检查制度,福建省环保厅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办法》,明确五类监督内容,制定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突出“六项重点”抓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驻厅纪检组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要求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抽查。

为使制度得以有效落实,驻福建省环保厅纪检组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向省纪委等有关部门收集了环保系统11名违法犯罪人员悔过书,以机密件形式发给省环保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吸取不按制度办事带来的惨痛教训;厅人事处把廉政法规测试作为新提任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必经环节,进行任前测试;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和复函25人次,开展廉政谈话42人次。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福建省环保厅环保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办法》,继续盯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对象!”福建省纪委驻环保厅纪检组相关责任人表示,加强信访排查、线索初核、立案等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突出对环保权力运行重点环节、权力分解情况等监督检查,以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环保各项权力规范运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