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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倾倒污染物 四人被行政拘留

2016-12-29 15:50:0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昨日,晋江市环保局通报,内坑镇环保中队查获两起利用罐车违法倾倒石渣水污染物案,涉案罐车已被镇政府行政执法中队依法扣留,4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晋江内坑环保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经常有人在夜间用罐车运输石渣水,倾倒到内坑白垵村尖仔山等地,因现场没有任何防渗漏措施,石渣水会从土中渗漏,也会沿着斜坡和水沟排入下洪溪支流,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接到举报后,内坑环保中队和内坑行政执法中队加强了这个区域的巡查力度。

经查,南安人陈某立雇佣陈某科,郭某墘授意张某茂在夜间利用罐车运输石渣水,并倾倒到晋江内坑镇白垵村尖仔山等,这些石渣水主要来自南安水头镇和官桥镇的数家石材厂。

经监测,这些石渣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悬浮物SS分别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0.6倍和8.5倍。“陈某立等4名涉案人员倾倒石渣水的违法排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晋江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4人因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

(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许奕强 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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