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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宁村民非正常死亡调查:故意致死还是施工意外?

2016-12-14 10:14:09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成都12月12日电(记者杨迪、刘海)12月7日上午,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下长镇永利村年过七旬的村民周光连在修路现场被埋致死。事发次日,长宁县委发布通报称,这是一起由施工操作不当导致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这一回应引发不少质疑。

七旬老妪缘何葬身土下?

根据警方初步侦查结果,7日8时许,3名施工人员来到永利村6组路段作业。周光连走到施工现场去看田护地,避免施工渣土落到自家地里。周光连的大儿子罗忠成向记者证实,当时家人和施工方并未起冲突。没想到两个多小时后,母亲不幸葬身推土机之下。

据公安机关调查,10时许,施工现场负责人沈某某指挥邱某开推土机将坡顶新挖出的泥土推下去。惨案就在此时发生。

事发之时唯一在场的村民张吉桥就站在推土机斜后方的坡上,突然发现推土机前有人露出脑袋。张吉桥当即大喊停车。张吉桥说,当时可能噪音比较大,邱某仍然继续操作。最后邱某把车停下时,周光连已经被压在了推土机下。后经法医尸检鉴定,周光连死于开放性颅脑损伤。

长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初步侦查发现邱某当时可能的确存在视线盲区,尚有待开展现场模拟测试进一步锁定证据;但施工现场无任何警示标语标牌,邱某未经过相关培训、没有相关作业资质,且沈、邱未严格查看实地情况。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沈、邱二人在事发当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有地没地,为何要打“擦边球”?

采访中,有部分村民推测周光连是为了护地,因修路要占周光连的地,她还没签字同意,但施工渣土其实已经落在她的地里。

可长宁县通过微博对外发布的通报中却说,“该路段用地红线内,只涉及周某某户一机井,并已按本户意愿安通自来水”。这与村民的说法矛盾。

记者多方采访后了解到,原来这是当地在通报中打了“擦边球”:周光连小儿子罗忠祥家的情况确如通报中所说那样;但大儿子罗忠成家在用地红线内共有4块地,总面积达2.459亩,因罗忠成常年在广东务工,这些地平日里实际由周光连在耕种。事发当天,周光连护的也是这些地。

同时,记者还得知,修路用地涉及永利村72户,目前尚有包括罗忠成在内的8户村民没有签字同意,主要分歧是村民认为补偿太少。然而,在交通部门和镇、村干部看来,多数人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启动施工,许多工程实际也是这样操作的。

每亩只赔2000元合理吗?

此次事件中,当地老百姓反映这次修路占地只有每亩2000元的青苗损失补偿,没有征地补偿。有网友发现,当地几年前征地修高速公路,每亩土地补偿了3万元。

对此,长宁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健解释,这是由于高速公路征地与农村道路占地,从土地用途相关制度上来说有着根本区别。

他介绍,修建古下公路这个项目是按农村道路报批、立项的,路面宽度、路基宽度等指标也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对农村道路的认定标准。按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道路用地从分类上来说仍然是农用地,而非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征收这个环节,因此也没有征地补偿费用。

记者发现永利、大田等村落还保持着非常传统的丘陵农村形态,村民也是以留守老人、儿童为主。当地干部说,这条公路将是一条致富路、便民路。县里为了修这条路,从2013年就向上争取资金,尽管如此,县财政还要负担项目投资的84%、总共近2500万元。

然而,一项惠民富民的工程却酿成惨剧,这是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等各方应该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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