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1月29日电(刘默涵)厦门市公安局消息,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从12月1日起,厦门市公安机关将启动居住证申领工作,同时不再办理暂住证。目前,该市公安局正在加快居住登记点和居住证受理点的建设,届时将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 厦门警方提醒,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办理居住登记(或持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的,且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按规定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记者另悉,在12月1日前已办理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厦门警方表示,目前持有暂住证且有效期较长的群众,可不必急于近期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以免造成扎堆办理,带来不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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