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福建舆情研究院> 司法舆情观察 > 正文

快递实名制实施一年“有名无实” 该如何落实

2016-11-28 11:26:50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11月16日,江苏连云港一位“快递小哥”因要求收件人“呱呱”实名签收,与对方发生争执,被暴打致鼻梁骨折。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实施已满一周年的快递实名制也再次引发关注。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快递实名制遭到“冷遇”:一方面,收寄件人对实名制可能造成的信息泄露心存芥蒂,另一方面,在寄件过程中,快递公司也极少主动要求实名登记。

实名制遭到收寄件人和快递公司双方共同“嫌弃”。落实实名制如何破题?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表示,保护好个人信息,建立收寄件人与快递公司的双向互信是关键。

现状

实名寄件签收有难度

11月23日,广州市民李小姐收齐了“双11”网购的货品,她购买的10件商品分别由5家快递负责运送。李小姐说,10件商品均未实名,收件时快递员会直接放在小区的保安处代为保管,下班后自行领取。“我很少实名买东西,留电话就可以了。”她说。

一名淘宝卖家透露,买家下单时不会被要求实名,填写完整的地址与有效电话号码即可。寄送包裹时,快递员也不会要求卖家出示身份证或开箱检视。

根据国家邮政局的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全面实行实名收寄措施。2016年6月1日起,快递单必须实名、包裹也必须先通过快递员检查验视。但据记者调查,这一政策在现实中却遭“冷遇”,面临“有名无实”的尴尬。

11月21日至24日,记者走访了广州5家快递公司的大型收寄点,仅一家表示寄件需实名登记;有两家表示若是熟客则无需实名;另两家公司则直言无需实名寄件。不少快递员表示,让客户实名寄件、签收存在一定难度。

探因

快递单成个人隐私“漏洞”

实名制实施情况不乐观,收寄件人担心个人信息泄露是重要原因。

市民黄先生表示,他收寄包裹从不实名,还特意嘱咐家人不要实名填写。“快递单谁都可以看到,个人信息极易被泄露。”黄先生说。

黄先生认为,自己的担心并非多余:“我曾在媒体看到过因为快递单泄露个人信息而遭遇入室盗窃、抢劫的案例。”

有媒体报道称,快递单是个人隐私泄露的途径之一。在QQ群里,搜索“买卖快递单”的关键字,会出现至少几十个买卖群。

除对个人信息的担忧外,“不实名、更便利”也是不少人不愿实名的原因之一。例如,大学生小马就表示,快递寄到时,自己常常没时间签收,没有实名的快递让同学朋友代收更方便。

在快递公司方面,由于行业竞争激烈,不少快递员表示实名制使工作量增加,效率降低,存在流失客户的风险,成为快递实名制受阻的又一因素。

快递员小王表示,快递员绩效按件提成,每天都有寄收件的高峰时段,若严格实行实名制,效率降低,业绩会受到影响。

小王直言,实名寄件容易引起部分客户反感:“有的客户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对出示身份证、填写真实姓名很敏感,硬性要求的话,客户很可能会流失。”

对策

推进身份证检测仪普及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表示,近年来,通过电商、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交易危险品、毒品的案例越来越多,快递及物流包裹成为毒品、枪支及危险品流通的一个新兴渠道,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快递实名制有其必要性。

针对快递实名制落实难,杨达卿认为是快递公司和消费者的双向问题。“对消费者来说,在个人信息安全未能被完善保障的环境下,出于不信任心理不愿配合身份证信息查验。对快递员来说,实名制和开箱验货,意味着更多麻烦。”杨达卿说。

此外,人员管理、设备投入问题也是快递实名制的阻碍。“80%的快递公司是加盟式快递企业,对末端快递员的管理存在短板,同时,配备身份证检测仪和用于开箱验视的安检X光机,都需要增加开支。”杨达卿说。

杨达卿建议,要推进快递实名制的落实,首先,互联网商业环境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相关法规要尽快完善。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才能建立消费者和快递公司的互信。

其次,需要加紧推进快递物流市场的集约化发展,以产业集约化推进快递管理规范化和服务规范化。此外,推进身份证检测仪和安检X光机的普及,避免人工监测。由于全面快速推进设备监测仅靠企业自觉有难度,可以采取政策补贴引导和法治监督同步推进。

●南方日报记者 李业珅 实习生 黄江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