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周舆情热点事件排行榜(10.24-10.30)
2016-11-12 09:08: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宝琴 我来说两句 |
2016年10月24至10月30日涉闽舆情排行榜 一、本周政策速览 省政府下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土十条”在全国率先落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省交通厅等七部门也联合出台了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PPP工作协调机制。省政府公布《福建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定今后P2P平台不得发放贷款。 此外,11月1日起厦门将实施交通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根据新规驾考收费、培训都会将有变化。日前,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州市民政局制定的《关于福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 二、舆情导读 1. 三明宁化教师路边买菜被通报 10月21日,宁化县对11名公职人员以“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的名义进行通报,其中两名老师因在占道经营的摊点买菜被通报。通报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给宁化县委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10月26日,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回应,由于没有严格区分对公职人员的倡导性要求和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不同,部分规定过于生硬,通报方式不妥。经过研究,撤销对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教师的通报。 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的这一决定,不禁让人联想到9月份在山西发生的一起教师聚餐被通报的事件。9月9日,山西省长治市屯留一中的24名老师到当地一家饭店提前庆祝教师节,聚餐饮酒共花费1390元,AA制后每个人付了50多元。9月30日,当地纪律监察委员会发布了一则《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通报》,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了上述24名教师,引起广泛热议。多数媒体和网友的重点大多放在处罚是否矫枉过正的争论点上,抨击屯留纪监委的做法。 而宁化此次发生的“教师买菜被处分”事件,网友的讨论度也很高,有当地老师认为,私下劝说就好,公开通报批评“搞得学校里草木皆兵”。也有网友认为这点事通报批评,大有矫枉过正之嫌,还有网友提出,出现路边买菜这种现象应追究管理部门的主要责任。网友@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北:如果占道经营违法,那么首先政府就应该取缔,这不是老师的责任。如果不违法,那么老师买菜又何错之有?网友@朱鸿城:怎么不通报当地城管领导没有及时进行制止管理,当地领导对占道经营的行为没有进行有效改善,引导到正规市场。 媒体的集中报道也把这一事件推上了舆论焦点。多家媒体相继刊发评论文章。媒体的观点也大致与网友一致,将矛头对准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委。10月25,钱江晚报刊发评论《街边买菜被通报 监督有跑焦之嫌》,认为:明明可以把重点监督的对象放在领导干部身上、把重点监督的内容放在“八项规定”的执行上,当地执纪部门却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城管可以办、交警可以罚、群众可以监督的层面,实际上暴露了监管机构对于党员干部的管理与执纪过程中,明显存在的错位加越位,也是对公权资源的明显浪费。10月26日,中国教育报刊文《宁化教师在占道摊点买菜被通报是权力“占道”》,指出:作为当地政府的一个重要决策机构,在决策之前,需要考虑到当地城市治理的实际情况,需要分清楚事情的主次轻重,需要对规定充分调研,对通报等全面客观评估,可惜的是,当地的主管部门并没有做到位。更值得思考的是,即使占道经营现象严重,该被通报的是谁?应该被通报的是相关管理部门。自己管理不到位,犯了失责的错误,岂能让买菜的公职人员代为受过? 2.厦门网约车四大热点问题受关注 10月27日,《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细则对户口、排量、轴距等都有了细致要求,细则公布后,舆论热议的焦点主要都集中在对排量、轴距的规定方面,针对厦门的网约车细则,有媒体提出四大热点问题:1、轴距为什么是2700毫米?2、排量大的好还是小的好?3、新能源混合动车怎么办?4、标准能不能划价格线? 针对媒体提出的这四个问题,网友的关注焦点主要集中在轴距和排量上,市民、乘客、专车司机等不同群体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的市民对细则的内容大表赞同,认为提高门槛可以体现用户差异化。而提出反对意见的市民也不少,有的市民认为,在提倡节能减排时,不需要排量那么大的网约车,轴距也不一定非要那么长。有的乘客认为,政府应该把关注点集中在如何提高司机素质和水平上,而不是对车况加以严格的限制。而更多专车司机则认为,细则规定的门槛过高,限制了他们的运营。滴滴出行相关人士分析,厦门版的网约车细则,预计会产生几个变化:车辆供给骤减、司机大幅减少、网约车车费翻倍和出行效率降低。 针对厦门的网约车细则出台,省内媒体将报道点聚焦在政策深化解读上,较为详细的说明了网约车细则中对于暂住证、司机标准、车辆准入门槛等作出了详细说明。更有媒体提出“目前或有7成网约车不达标”的观点。 从全国范围看来,杭州及深圳地区的网约车细则可谓较为“人性化”。比如较之北京、上海规定“网约车”司机必须是本地户籍人士,杭州不仅允许杭州户籍人士,还将允许持有杭州市所属各辖区签注的“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的人士,也可成为“网约车”的司机。深圳更是明确了对网约车的2年过渡期。这无论是对网约车从业者还是市民而言,都可以减少政策过渡带来的冲击,体现了政策制定的人性化与科学化。这也给全国其它地区或城市的网约车细则制定提供了借鉴:网约车管理应给足空间,将监管重点放在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上,而非数量管控与规制。 3.媒体关注大学生“校园贷”问题 2016年以来,校园网贷导致极端事件频发,引起媒体和网友的极大关注。3月,郑州一在校大学生因债务缠身无力偿还,在山东青岛跳楼自杀,曾一度占据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6月,女大学生裸贷事件再次让舆论震惊。 10月,漳州某职业学院的大二学生上大学仅一年已经背上百万元巨债,导致数十名同学、朋友受到牵累,本人也险些因此轻生。据海峡导报记者的调查,漳州市区高校的学生们,能够接触到的网络借贷平台至少有十几个,从名平台金融产品的目标客户是在校生,简单的办理完注册手续后,平台就可以给学生们提供贷款。而这样的借贷平台催生了校园高利私借,进而产生了不少校园恶性事件。 由于校园贷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发生,从全国范围来看,很多媒体都有对相关事件进行过报道。媒体主要从校园贷的现象出发,探究校园贷产生和盛行的原因,力求从根本寻找破解校园贷这一顽疾。福建日报曾刊文《校园贷漂亮外衣下》,指出:校园贷发展时间较短,确实还很不规范,各式各样陷阱更是不规范的突出表现,有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对学生构成危害。加强校园贷整治与监管,已十分紧迫。东方网评论文章中指出,校园网贷平台得“治”,大学生也须反思。一些学生由于缺少对个人信息和个人信用的保护意识,借出了自己的个人身份导致“无辜”负债,可见学校基本的“财商”教育和“风险”教育也不应缺位。搜狐财经也发文《校园贷乱象屡禁不止 大学生如何应对暴利后的阴谋》,认为由于前期整个校园贷行业门槛低、监管不严,从而使得一些不合规的平台将校园贷这块原本具有潜力的消费信贷市场弄得乌烟瘴气。但与此同时,校园贷风险事件的发生,不仅仅是平台一方的责任,大学生也应逐渐增强抵御诱惑和辨别的能力。 面对校园贷乱想频发急需治理的情况,专家建言,从根源上化解风险,校园贷平台首先要提供小额、与还款能力相匹配的适度性消费金融产品,让风险关口卡在前端。另外,现在不少风险还出在借款人跨平台多头借款,对此需要各贷款平台加强数据共享与合作,并与征信机构实现联网,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来完善贷款资金流向记录,防止借款人多平台过度借贷。校园贷还应更多嵌入消费场景中,把学生贷款和消费场景联系起来,确保贷款用于学习而不是随意挥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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