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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S店贷款买车被收5400元代办费 要求退款遭拒

2016-11-09 09:31:1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买车找银行贷款基本都是自己去办,可4S店要收我贷款代办费。”前日,市民陈女士反映,她在福州晋安区五四北片区福州永力通一汽大众4S店贷款购车时,被对方收了5400元“车贷代办费”。陈女士认为这收费不合理,且4S店没说清收费理由和收费标准。陈女士与4S店协商不成,向工商部门投诉。

今年9月,陈女士在永力通一汽大众4S店看中了一款18万元的大众车。双方准备签购车合同时,陈女士发现收费项目里有5400元的“车贷代办费”。“销售人员说,只要办理车贷都要收这笔费用。”陈女士告诉福州晚报记者。“但在后来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我发现很多事还是要自己做。”陈女士认为,办理车贷时,还得她自己拿自家房产证去银行抵押贷款,4S店收这笔费用却没为她提供实质性服务。陈女士表示,4S店方面说不出收这笔费用的法律依据和收费标准。

咨询了法律人士后,陈女士认为4S店收这笔费用不合理,要求对方退款,但遭拒绝。于是,陈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

昨日,记者联系上永力通一汽大众4S店一名姓叶的销售人员。“这个问题我不清楚,我们经理已经解决了。”面对记者的提问,该销售人员先是说不出为什么要收“代办费”,随后又以陈女士的问题已解决为由,拒绝了采访。但记者昨晚发稿时,陈女士仍表示,她的问题并没解决。

“按揭手续费”“金融代办费”“征信调查费”……近日记者走访了解到,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时,汽车销售4S店往往会向消费者收取此类“额外费用”。各家4S店的“代办费”有差异,按购车款的一定比例计算,少则1000元左右,多则上万元。

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汽车4S店向消费者收取‘代办费’的行为就是一种违背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工作人员指出,汽车4S店收取“代办费”带有一定欺骗性,这种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记者 李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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